- 政策规定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15年全国水电站大坝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5 浏览次数:2407
国能综安全〔2015〕225号
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各有关电力企业: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有关要求,现将电力行业480座已注册登记和备案的水电站大坝运行单位及主管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有关电力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制,落实大坝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健全大坝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责,健全大坝安全管理制度标准,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强化风险管控和应急管理,建立与有关地方政府、防汛主管部门等单位的应急联动和协调机制,确保大坝运行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有关派出机构要切实履行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职责,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加强辖区内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管。大坝中心要加强对运行水电站大坝的技术监督服务和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不断提升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附件:2015年全国已注册登记和备案水电站大坝运行单位和主管单位安全责任人名单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5年5月4日
(信息来源:国家能源局网)
相关文章:- 2023-07-21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 2023-07-21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2023-07-20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申请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实施项目技...
- 2023-07-1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3-07-18 三部门: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
- 2023-07-14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能源行业失信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征...
- 2023-07-13 赵辰昕:坚持不懈推进节能和提高能效
- 2023-07-12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示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电力设备检修策略研究第二批试点...
- 2023-07-11 袁野赴成都督导调研中央企业迎峰度夏和大运会电力保供工作
- 2023-07-10 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和风险管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