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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召开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专题座谈会暨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机制第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5-03-26 浏览次数:23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分析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运行情况,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重点,3月24日,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主持召开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专题座谈会暨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机制第五次会议。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关司局,重点省(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行业协会及大型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地方发改委、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分别就今年一季度本地区、本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做了发言,有关部门就地方、协会、企业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回应。

    林念修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指导意见》自2013年10月出台实施以来,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加大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力度,稳步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从严实施产能过剩行业各项政策,主动开拓国际国内市场需求,积极探索转型升级途径,妥善做好富余人员安置,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严肃执纪问责。总的来说,化解产能过剩取得了初步成效,各方面的工作值得肯定。

    林念修要求,2015年化解产能过剩工作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各单位要按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好化解产能过剩工作组合拳。包括尽快研究制定以环保、能耗、安全、技术等指标为主的淘汰落后标准;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和环保关口,严肃查处用地环保违法行为;发挥融资信贷调节作用,切实做到“有保有控”,不搞“一刀切”;结合“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加大国内外消费市场开拓力度,探索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新途径。同时,要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妥善做好富余人员安置工作,严禁新增产能,并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和推广。

    林念修强调,化解产能过剩是党中央、国务院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坚定不移,做到力度不减、要求不降、目标不变,不折不扣地把化解产能过剩工作完成好,向党中央、国务院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信息来源:中电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