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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清理整顿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项目 发布时间:2014-08-22 浏览次数:2909

 

    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21日消息,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时完成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任务。产能过剩行业违规项目的清理整顿结果,将作为严格实施各项调控政策的重要依据。

  通知要求,要限期上报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整顿方案。各地上报方案不得虚报、瞒报。尚未上报或已上报方案需补充调整的,务必于8月31日前将清理整顿方案或补充材料上报发展改革委。逾期未报的不再受理,对未报来的违规项目不再研究其认定和备案事宜。

  通知指出,违规项目的清理整顿结果,将作为严格实施各项调控政策的重要依据。对未予认定的在建违规项目,一律不得续建,并停止土地供应和融资支持,由地方政府自行妥善处理;对隐瞒不报的在建违规项目,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要求严肃处理;对不予备案的建成违规项目,实施更加严格的差别化和惩罚性电价、水价,不再换发生产许可证,金融机构停止发放贷款,促使其逐步退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

(信息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