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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公布2013年度节能考核结果 京冀沪超额完成 发布时间:2014-08-11 浏览次数:3067

 

    8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2013年度各地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全国31个省(区、市)2013年度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完成情况。除新疆未完成和安徽、海南、重庆、青海、宁夏基本完成外,其余省(区、市)完成目标,京冀沪超额完成目标。

    2013年,北京、河北、上海3个省(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等22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安徽、海南、重庆、青海、宁夏等5个省(区、市)为基本完成等级;新疆因新上项目多、新增能耗大等原因为未完成等级。

    按照国务院要求,各地区节能考核结果将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国务院对地方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对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地区,按规定进行问责,相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一年内不得评选优秀和提拔重用,暂停该地区高耗能项目的能评审查;对考核等级为基本完成以及能源消费量超出控制目标的地区,严格节能评估审查,新上高耗能项目实行有条件审批。

(信息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