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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压力管道规范 动力管道》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4-12-30 浏览次数:15005

1 工作简况

1.1 任务来源

    国家标准《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目前还没有关于动力管道的规范。国外发达国家均有关于动力管道的规范,如:美国的《动力管道》(ASME B31.1)。近几年,随着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大型火电机组安装和运行,积累了很多的经验。本规范的编制,将使发电厂动力管道设计、制作、安装和检验更趋先进合理、符合国情,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国内动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检验提供标准依据,以保证动力管道安全运行。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压力管道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负责组织编写国家标准《压力管道规范  动力管道》。2010年12月, 由国标委批准立项,立项号20100191-T-469。该标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压力管道分技术委员会(TC262/SC3)归口管理。

1.2 协助单位

    本规范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负责起草,13个参编单位如下:

    西安热工研究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

    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电力工业管道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1.3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工作的简要说明

1.3.1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为:郭晓克 马洪 裴育峰 郭亚利 叶菲  刘启军 黄涛 周荣灿  康豫军 许玉新  薛家春  林磊 陈娟  邓成刚  潘诚 程祖田 王志斌  孙国模  翁燕殊 李诗玉 浦万生 毛敏 何朋臣 阎平 郭延军 钱海平 徐洪波 王成立  陈宝 陈卓 石平。

1.3.2主要起草人所承担的标准研究工作

     上述31位主要起草人所承担的标准研究工作如下:

    (1)   2007年10月,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组织了标准编制工作,确定了中国电力规

    划设计协会和东北电力设计院主编,电力施工、检验、制造、设计等单位参加编写的编制组,讨论并明确了编制大纲的编制原则和内容,并明确了各编制单位的具体分工。2008年1月年-2013年4月,历时五年多,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先后组织了十余次编制组工作会议(见附件1),对电力施工、检验、制造、设计等内容编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同时,编制组完成了“动力管道风载荷与地震载荷的计算”、“管系形状判别法”、“汽锤力荷载的分析”、“金属材料的许用应力研究”、“电厂安全防护研究”、“国内大型机组支吊架应用现状”6个专题报告(见附件2)的编写,专门召开了一次金属材料的许用应力取值的讨论会。通过工程适用性研究确定了适用范围。

    (2)     2008年7月29-30日,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受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

    委员压力管道分技术委员会的委托在广州召开了《压力管道规范  动力管道》编制大纲审查会,会议邀请了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压力管道分技术委员会、中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和电力企业的代表共43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组成了审查委员会审对《压力管道规范  动力管道》的编制大纲进行了充分讨论,明确了编制原则和编制计划。

    (3)   2009年7月,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根据标准编制工作的需要,组织编制组成

    员对国内部分压力管道及管件生产企业进行调研。调研的目的是全面了解我国动力管道和管件生产企业的制造水平、检验方法、生产能力、新产品研发以及对我国现行的压力管道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以期为今后相关标准的编制提供有力依据。本次调研工作事先制订了详细的调研提纲,并提供给相关生产企业提前做准备;到达生产企业后,调研组采取重点现场察看、技术交流座谈和资料收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研,达到了调研的目的。调研组对所收集到的有关资料经过认真的分析整理形成了“管道及管件厂调研报告”(见附件3)。

    (4)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5)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压力管道分技术委员会将《压力管道规范动力管道》征求意见稿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位委员审阅。

    (6)   根据反馈意见,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标准的送审稿。

    (7)     2013年4月25-27日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压力管道分技术委员会在长春召开了送审稿的审查会。

    (8)   汇总并处理审定的反馈意见。

    (9)     2011年11月16日-18日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压力管道分技术委员会在在上海召开了《压力管道规范  动力管道》的修改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对材料、检验及附录A的有关章节完善及修改。对标准的送审稿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标准的报批稿。

    (10)  编写本编制说明。

2 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2.1 标准制订原则

    1)标准的编写格式按国家标准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编写;

    2)根据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压力管道安全分技术委员会提出的“体系化”“与国际接轨”的管道标准体系指导思想,同时参照美国的动力管道(ASME B31.1)编写《压力管道规范  动力管道》。

    3)本标准以火力发电厂设计、安装、检验、试验及运行的实践经验为基础,进行综合凝练,以保证标准的先进水平。

    3)充分考虑工程火力发电厂压力管道设计、施工、安装、检验的结果,以保证标准的适用性;

    4)为政府安全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的提供技术支撑;

    5)满足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有效性原则,规范火力发电厂压力管道的设计、施工、安装、检验和试验。

2.2 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压力管道规范  动力管道》以管道安全性为目标,区别于设计规范、施工规范。本规范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界区内以蒸汽、水、气体和易燃易爆、有毒及腐蚀性液体或气体为介质的管道的材料、设计、制作、安装、检验、试验、安全防护、保温及防腐的基本要求。本规范不适用于锅炉本体管道、核电厂管道、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管道及非圆形截面的管道、各种塔、建筑构架、贮罐、机械设备和仪表用的管道;本规范不包括非金属管道的材料要求。本规范由10个章节和6个附录组成,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管道分级、材料、设计及计算、制作与安装、检验与试验、安全防护、保温及防腐、附录A(材料的许用应力)、附录B(常用材料物理性能)、附录C(柔性系数和应力增加系数)、附录D(制作和安装常用资料)、附录E(管道预制组对偏差)、附录F(安全泄放装置的计算)。

3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的关系

    正在编制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动力管道》规定了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的现状和国家有关行政许可的要求,从材料、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改造、定期检验及安全保护装置等方面提出了动力管道安全性能的基本要求。本标准是这个技术规范的支撑标准,给出了具体明确的材料选择、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改造、定期检验及安全保护装置的具体要求。

4 国家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建议

    建议本标准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5 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1)标准发布后,应组织对实施标准的单位和技术人员进行宣贯培训;

    2)主管部门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本标准的贯彻实施。

    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得到了全国电力行业的相关单位的支持、指导与帮助,在此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