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关闭
会员名单:
政策规定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政策规定

行业资讯
政策规定

能源局将在各地培育一批10MW以上光伏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4-07-07 浏览次数:2741

 

近日,为加快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分布式光伏的创新工作力度,国家能源局决定在已有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工作基础上培育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

通知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布局,结合已有国家示范区及本省培育的重点示范区,优选若干具有一定规模的园区纳入今明两年培育重点,编制重点培育示范区开发方案。示范区原则上规划容量应大于10万千瓦。今年底前可建成2万千瓦。能源局已批复的18个示范区可根据建设情况纳入示范区建设计划。

(信息来源:中国电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