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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于2017年完成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天然气改造 发布时间:2013-11-07 浏览次数:2713

    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之后,全国各地纷纷响应,北京明确了2017年完成全部燃煤电厂天然气改造的目标,河北禁止建设任何自备电厂,山东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上马,并力争外电入鲁达到30%左右……在这一轮空气净化的热潮中,长三角地区也在积极部署,近日,《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简称“《行动计划》”)通过了上海市市政府批准,该《行动计划》以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为核心,要求全面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等的协同控制和污染减排。  该文件明确,到2017年,上海市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0%左右。

    据悉,《行动计划》在能源、交通、建设、农业等六大领域均提出了具体的综合治理措施。

    具体到能源、电力领域,《行动计划》主要要求从以下几方面落实工作,一是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量,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目标责任;二是进一步推进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应用,主要包括:落实好并努力增加天然气和外来电供应,积极落实西南水电、皖电等外来电,努力增加进口LNG和西气等气源供应,提高一次能源消费中外来电和天然气的比例,积极发展分布式供能,加快推进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三是加大力度实施燃煤(重油)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分散燃煤的治理,上海市将分两个阶段实施这项工作:第一阶段,到2015年,完成2500余台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和300余台窑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或调整关停,第二阶段,到2017年,完成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和集中供热锅炉的天然气改造,在谈到这个问题时,华东电监会的相关领导告诉本报记者,早在2008年,上海市就开始了为配合调峰建设天然气电厂的历程,以上海市目前既有的燃煤热电联产机组数量来判断,完成这一任务目标是现实可行的,同时,本次行动还会积极落实大型燃煤电厂的除尘改造、自备电厂的脱硫、脱硝;四是严格控制新建燃煤设施,禁止新建除煤炭等量替代发电项目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以外的燃煤、用煤设施,禁止新建燃重油、渣油或者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等的锅炉和窑炉;五是提高煤炭使用标准,上海市禁止销售、使用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标准的煤炭;六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促进能源效率的提高。

(信息来源:中电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