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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0年度电力行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7 浏览次数:2293

各相关单位:

    根据《电力行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选管理办法》(电规协标[2009]85号),我会将组织2010年度电力行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是电力行业具有工程咨询甲级或乙级资格的单位承担并完成的工程项目。

    2、申报单位必须为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

    3、2009年完成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咨询成果;2008年完成后未能参加当年申报的突出成果;2005年以来,确因咨询服务优异,而使项目建成投产后效益突出的工程咨询成果。

    4、凡往年已申报过的工程咨询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项目的范围及要求

    1、优秀的规划咨询报告;专题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的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价报告;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包括代建 制);工程咨询的新理论、新方法等研究成果。

    2、申报成果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应在3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应在项目移交建设单位后申报。

    3、成果形式:专著、论文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和计算机软件技术。

    三、申报的程序

    我会组织专家从申报的项目中评出电力行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将满足全国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条件的电力行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等奖项目,推荐上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参加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选。

    四、申报时间与材料

    1、申报截止日期:2010年7月15日;

    2、申报材料

    (1) 成果的原始材料;

    (2) 与项目咨询成果相关的评估(评审、审查、验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意见;与理论研究或技术成果相关的专家评价或鉴定;

    (3) 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应由申报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就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协商一致后申报。申报时必须出具协商意见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各1份。

    (4) 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2份。

    申报书表格见附件或到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网站(www.cnaec.com.cn(2007版))下载。

    申报材料不退,请自留备份。

    (5) 申报计算机软件成果项目,应附软件评审报告。

    (6) 申报材料报出后,请将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协助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发到Email:lltang@cpecc.net

    3、凡申报的项目每项需交纳评审费1000元。

    申报费用请寄:

    单 位: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开 户 行:北京工商行新街口支行六铺炕分理处

    帐 号: 0200022309014401935

    4、申报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

    邮 编:100120

    联系人;汤莉莉

    电 话:010-58388785

    传 真:010-62006282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