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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与压力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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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压力管道设计资格鉴定评审人员申请注册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7 浏览次数:2801

 

电规协评〔2013〕7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委托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下发《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与注册实施细则》,要求国家质检总局认定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于2013年5月6日至10月31日进行注册。为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资格鉴定评审机构)拟对“机构”内鉴定评审人员进行梳理,并推荐人员进行注册。请推荐的鉴定评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根据自身工作情况,以满足下列评审工作要求为基础进行报名。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与注册实施细则》对鉴定评审员进行注册的基本要求:

     一、与“鉴定评审机构”签订“聘用协议”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二、按“鉴定评审机构”年度评审工作计划在注册有效期内(四年)完成八次(24天)评审工作;

    三、根据“促进会”鉴定评审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鉴定评审机构”组织安排机构内鉴定评审员在注册有效期内(四年)完成48学时由“促进会”组织的外部继续教育培训;

    四、参加“鉴定评审机构”组织的鉴定评审员活动,完成“鉴定评审机构”组织安排的内部继续教育培训。

    请申请注册的鉴定评审员填写“注册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6月30日前传真返回协会鉴定评审机构。

    联系人:赵乐强

   联系电话:010-58388672

   传真:010-62362765

   申请注册报名结束后,协会鉴定评审机构将召开“鉴定评审员工作会”,与申请注册的鉴定评审员签订“聘用协议”后组织注册。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