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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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电力空间布局规划(2022-2035年)》出台 发布时间:2023-04-11 浏览次数:447
近日,经天津市政府批复同意,《天津市电力空间布局规划(2022-2035年)》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式发布。新发布的电力空间布局规划可有效满足天津电网中长期发展建设需求,为天津电网构建目标网架和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供空间资源保障,也为天津分布式新能源并网提供坚强支撑,更好地服务天津能源革命先锋城市建设。
新发布的电力空间布局规划范围涉及天津市市域范围内的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修编的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规划参考了天津市到2035年全社会用电量、全市最大负荷、全市外受电需求等因素,结合全市各地区发展要求及各类专项规划,确定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数量、规模和预选站址位置,在原电力空间布局规划电力线路走廊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电力架空线走向并适当预留走廊空间,明确电力线路空间走廊的位置及控制宽度,作为全市电力设施建设活动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基本依据。
新发布的电力空间布局规划,空间规划控制预留天津南、天津北等4座特高压交流变电站或直流换流站站址,控制预留21座500千伏变电站和249座220千伏变电站站址,架空电力线路在市域范围内共规划电力线路空间走廊约3710千米。
作为支撑单位参与该项工作的国网天津电力将做好电力空间布局规划生效发布后的使用执行工作,充分利用规划控制走廊和站址资源,加快“外电入津”特高压项目等重点电力工程建设,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清洁可靠电力供应;同时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在各区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逐层落实电力走廊布局,统筹协调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地块开发,保障天津电网高质量建设。
(信息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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