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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发布全社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 发布时间:2023-03-08 浏览次数:462

  为了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直观展现内蒙古全社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3月1日,“中国·内蒙古全社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在北京发布。

  “内蒙古全社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囊括土地、矿产、能源、水资源、粮食、再生资源、公共资源7个领域共56项可量化指标,注重数据采集、模型优化、指数计算、评价对象细化至盟市、评价周期高频化等工作,全面梳理资源价值,量化节约工作成效,科学评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内蒙古进一步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全国资源节约集约提供了“内蒙古经验”。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司长刘德春表示,“内蒙古自治区资源丰富,探索构建了自治区全社会资源节约评价指标体系,为更加科学评价资源节约工作成效提供量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研究内蒙古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夯实资源节约评价指标等工作基础,推动我国资源节约工作再上新台阶。”

  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评价指标体系的发布,将成为内蒙古推进生态优先、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

  2021年以来,内蒙古在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节能工作成效显著,能源消耗持续“瘦身”,发展方式加快“变绿”。截至2022年三季度,内蒙古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0%以上,实现了节能降耗与经济发展协同推进。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资源节约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从机制上强化顶层设计,架起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四梁八柱”,深入开展待批项目、“半拉子”工程、沉淀资金、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五个大起底”专项行动,有效破解了资源要素利用低质低效、闲置浪费等问题,全力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