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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院等四家单位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 发布时间:2013-10-08 浏览次数:1646

   2010年5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以建市资函[2010]47号文,印发了《关于批准2010年第五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的通知》。

   在此次公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企业名单中,浙江省电力设计院获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换证;安徽省电力设计院获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类专业(电子系统工程)乙级、水利行业(围垦)乙级换证。

   2010年5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以建市资函[2010]49号文,印发了《关于批准2010年第六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的通知》。

   在此次公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企业名单中,江苏省电力设计院获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专业(通信铁塔)乙级延续;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获水运行业(通航建筑工程)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电力行业甲级、水利行业甲级换证。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