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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风电“十三五”规划:水电一路西进 风电东移南下 发布时间:2016-12-08 浏览次数:3595

 

    11月29日,国家能源局相继印发《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

  按照规划,“十三五”期间,全国将新开工常规水电和抽水蓄能电站各6000万千瓦左右,新增投产水电6000万千瓦,2020年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8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3.4亿千瓦,抽水蓄能4000万千瓦,年发电量1.25万亿千瓦时,折合标煤约3.75亿吨,在非化石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保持在50%以上。“西电东送”能力不断扩大,2020年水电送电规模达到1亿千瓦。预计2025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4.7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3.8亿千瓦,抽水蓄能约9000万千瓦;年发电量1.4万亿千瓦时。

  风电方面,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到2020年,有效解决弃风问题,“三北”地区全面达到最低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要求。

  调布局:水电向西进 风电东南飞

  结合资源分布特征、开发基础及现状,未来五年,我国水电、风电的地域布局将进一步优化调整,西部地区成为水电建设的重点,而风电则开始向中东部和南方地区扩展。

  在常规水电站方面,《水电规划》指出,西南地区将以川、滇、藏为重心,以重大项目为重点,结合受端市场和外送通道建设,积极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开发。到2020年,西部常规水电装机规模达到24000万千瓦,占全国的比例为70.6%,开发程度达到44.5%。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彭程表示,“‘十三五’水电发展任务很重,实施过程中也将面临较大阻力。希望通过《水电规划》凝聚起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社会的共识,共同推动水电发展。”

  而在风电布局上,根据资源特点和并网运行现状,《水电规划》明确,将加快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能资源规模化开发。到2020年,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4200万千瓦以上,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以上。

  对此,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分析指出,此前,行业普遍认为,风速低于6米/秒的资源区不具备经济开发价值。但是,通过“十二五”期间的技术创新,使低风速资源区也具备了经济开发价值。目前,年平均风速5米/秒的风电场,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也可以达到2000左右。随着更多资源逐渐具备经济开发价值,中东部和南部地区可供开发的资源量明显增加。据气象局最新评估结果,中东部和南部地区风速在5米/秒以上达到经济开发价值的风资源技术可开发量接近9亿千瓦,足可以满足未来的开发需求。

  抓重点:水电抓大控小 风电着眼消纳

  立足当前发展阶段,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水电、风电发展的重点任务。水电将在继续推进大型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合理控制中小水电开发。而针对一直以来困扰风电行业的消纳问题,规划也为根治弃风限电顽疾确定了有效途径。

  在大型基地建设方面,《水电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将基本建成长江上游、黄河上游、乌江、南盘江红水河、雅砻江、大渡河六大水电基地,总规模超过1亿千瓦。同时,着力打造藏东南“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地。

  另外,《水电规划》要求按照全国电力统一优化配置原则,落实西南水电消纳市场,着力解决水电弃水问题。

  而在小水电方面,《水电规划》则释放了明确的控制信号。具体来讲,“十三五”期间,将严格控制中小流域、中小水电开发,开发程度较高的东、中部地区原则上不再开发中小水电。弃水严重的四川、云南两省,除水电扶贫工程外,“十三五”暂停小水电和无调节性能的中型水电开发。

  但对于离网缺电贫困地区小水电开发,《水电规划》也明确了支持态度。“十三五”期间,将重点扶持西藏自治区,四川、云南、青海、甘肃四省藏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小水电扶贫开发工作,期间全国新开工小水电500万千瓦左右。

  彭程说,“小水电在我国过去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了很大贡献。但能源、电力行业发展已进入新的阶段,目前已无须全部开发小水电。规划中提出了控制小水电开发,但控制开发不等于禁止开发,只是旨在留一部分不开放,让更多支流能够更好地保持生态。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在生态保护方面,也不应走极端,而是应实实在在做好生态优先,尽可能地释放水电的生态效益。”

  而在风电行业,相对于“十二五”时期的以资源为导向大基地建设的发展模式,“有效解决风电消纳问题”已经成为“十三五”的头等要务。

  对于弃风问题严重的省(区),《风电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要重点解决存量风电项目的消纳问题。到2020年,“三北”地区在基本解决弃风问题的基础上,通过促进就地消纳和利用现有通道外送,新增风电并网装机容量3500万千瓦左右,累计并网容量达到1.35亿千瓦左右。

  《风电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有序推进“三北”地区风电跨省区消纳4000万千瓦(含存量项目)。在规划目标的提出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指出,《风电规划》采取了有保有压的政策,对于风电利用情况较好、不存在弃风限电问题的省份,将把规划目标作为最低目标,鼓励各省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而对于弃风限电比较严重的省份,以解决存量风电的消纳为主,通过各类示范和深化体制改革尽快解决风电的消纳问题。

  控节奏:抽蓄提速 海上求稳

  在发展节奏的控制上,规划针对行业内非常规的抽水蓄能电站和海上风电建设分别给出了“快”和“稳”两个关键词。

  在抽水蓄能方面,《水电规划》提出了宏大目标,并提出“加快建设”的要求。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开工抽水蓄能电站6000万千瓦,投产1700万千瓦。但目前抽水蓄能仅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1.5%,而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要求抽水蓄能占比快速大幅提高。在建设节奏上,《水电规划》要求加快开工建设一批距离负荷中心近、促进新能源消纳、受电端电源支撑的抽水蓄能电站。

  相较于即将提速前进的抽水蓄能,“十三五”期间海上风电的建设则更重“稳健”。《风电规划》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建设。重点推动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的海上风电建设,到2020年四省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均达到百万千瓦以上。到2020年,全国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力争累计并网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对此,易跃春认为,海上风电在勘探、设计、施工、安装、以及整机制造运行上都较为复杂性,造价较高,且目前我国海上风电还处于示范起步阶段,相关经验还不足。“十三五”期间,海上风电的发展策略更加注重稳健,绝不催熟。统计数据显示,截止今年6月,我国已核准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57万千瓦。“可见,到2020年实现海上风电500万千瓦以上并网规模的目标是可以预期的。”

(信息来源:《中国能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