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关闭
会员名单:
文章精选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文章精选

行业资讯
文章精选

“一带一路”建设的融资建议 发布时间:2016-11-04 浏览次数:2979

     建设“一带一路”,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实施新一轮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2015年以来,顶层设计顺利完成,合作共识不断深化,目前正全力打造“六廊六路多国多港”主骨架,推动中蒙俄、中国—中南半岛、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巴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笔者认为,推进六大经济走廊建设和其他海上重点港口建设,关键在于落实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以点带面,扩大示范效应。在落实项目过程中,除了我国企业自身实力要过硬外,促进项目落实的核心在于融资环节。
 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投融资模式
 目前,在我国支持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间接融资占据主导地位。
 一、“走出去”投融资的主要方式
 一是出口买方信贷,即在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和境外工程承包项目中,由银行向国外业主提供中长期贷款,贷款币种以美元、欧元等外币为主。这一方式的优点是我国企业可以收到现汇,项目建成后企业基本无资金负担。不足之处是涉及企业、银行、国外业主多方,在贷款落实过程中关系复杂,贷款利率高于两优贷款。目前这种方式已经是“走出去”项目融资的主流。
 二是出口卖方信贷,即由银行向国内企业提供中长期融资,贷款币种为人民币,出口企业向国外业主提供以外币计价的长期赊账。这一方式的优点是简化了融资环节手续,落实效率高。缺点是国内企业长期负债,负担重,无法连续做项目,且有汇率风险。现在较少使用,主要用于小项目。
 三是融资租赁,主要用于飞机、船舶、电信等设备类出口。国外买方向国内卖方订好设备后,由租赁公司购买指定设备后再出租给国外买方。
 四是两优贷款,指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和援外优惠贷款。优点是成本较低,不足是规模小、耗时长、审批不确定性高、局限性大。此外,对于国内企业境外投资的项目,银行也可提供贷款支持。
 

    二、当前投融资的状况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组织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出口信贷仍占据主导地位。截至2015年末,中国信保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保险责任余额近1000亿美元。
 从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海外项目的主要参与银行来看,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及中资商业银行占据主导地位。据了解,截至2015年底,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贷款余额分别为1114亿美元和800亿美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融资“难”
 首先,资金缺口较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进程相对落后,打造“六廊六路多国多港”主骨架面临巨大的融资缺口问题。据亚开行估计,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每年需要投入8000亿美元才能支撑目前的经济增长水平,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要额外投资数千亿美元。现有的亚开行、世界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难以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新成立的亚投行首批4个项目贷款金额5亿美元,其中3个项目是和亚开行、世界银行等联合融资。其次,融资途径较少。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存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行政审批效率低、金融环境不佳等问题,缺乏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的能力和经验。
 二、融资“贵”
 外资银行贷款报价通常比中资银行报价低,但外资银行的风险偏好导致其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别提供大额融资的可能性较低。中资银行贷款报价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外汇资金来源少,以外汇存款和外汇买卖等被动性来源为主,取得外汇资金的成本较高,导致中资企业在国际投标中缺乏竞争力。
 三、风险高
 总体上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数风险较高,不少国家存在政局动荡、地缘冲突等问题。从评级结果上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低风险国家只有4个,占6.4%;中等风险国家,有43个,占68.2%;高风险国家16个,占25.4%。此外,由于陆海经济走廊的建设涉及到沿线国家的利益,需要充分考虑沿线国家积极性,尽快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在政策上支持相关项目建设。
 相关建议
 一、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供给
 “一带一路”建设所需资金量庞大,必须拓宽多元化融资途径,引导多方共同参与、共同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债券市场的直接融资作用。一方面,支持一批有经验、有实力的国内企业借助担保等增信工具在海外发行债券,募集低成本资金后,布局“一带一路”沿线国别市场。另一方面,由符合一定条件的沿线国家探索发行主权级或次主权级的外币债券;考虑到人民币加入SDR(特点提款权)后,将逐渐被周边乃至世界各国认可和接受,也应鼓励沿线国家在香港等离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或针对伊斯兰国家开发伊斯兰债券,借助国际市场募集低成本资金。
 二是吸引基金等各类资本投入。支持和鼓励主权财富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私营部门等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别基础设施投资,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东盟基金、中投海外直投公司等投资机构的引领作用,以股权投资、债务融资等多种方式,支持“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项目。
 

    二、发挥外储资金、混贷等优势,降低融资成本
 一是建议扩大外汇储备定向发债、委托贷款规模,为“一带一路”建设重点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降低融资成本。
 二是积极支持两优贷款和商业贷款合作,借助混合贷款模式拉低平均融资成本。
 此外,通过“内保外贷”也可部分缓解融资贵问题,但对担保公司信用等级要求较高,融资担保期限相对较短,难以覆盖整个项目还款期或运营期,有一定局限性。
 三、增加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近年来,出口信用保险在保障风险、带动融资、促成交易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今年5月份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强调“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抓紧评估和支持一批中长期险项目”。
  笔者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如下。
  一是补充中国信保资本金,扩大其承担风险的能力。
  二是优化和进一步明确出口信用保险管理政策。例如,在实际业务中,在政策层面对国别风险判断标准等有关政策尚不明确,会造成优质项目的流失。
  三是支持中国信保在中国利益集中的“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设立境外机构,延伸服务网络和触角,以便更有力、更有效地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供服务,发挥政策性作用。
  四是鼓励产品创新。例如,支持研发不与本国出口成分和具体项目直接挂钩的非约束贷款保险产品,用于保障中国企业对境外能源资源、关键技术和装备等领域的控制。再如,支持研发中长期债券保险,为出口交易提供中长期债券融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