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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电力设计院签订恰希玛核电厂三号、四号机组常规岛及BOP设计分包合同 发布时间:2013-10-07 浏览次数:1946

   8月6日,恰希玛核电厂工程三号、四号机组项目常规岛及BOP设计分包合同签字仪式在上海举行。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王炳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汪建平,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孙汉虹,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赵洁,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总经济师盖其庆,国家核电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院长郑明光、党委书记董胜宪,华东电力设计院院长陈胜明、党委书记张明光等出席了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由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徐潜主持。

   郑明光首先致辞。他说,上海核工院与华东电力设计院长期友好合作,成功完成了中国第一个出口项目恰希玛核电“C-1机组”,C-1机组良好运行业绩为C-2项目及时启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300MW核电机组容量虽小,但意义重大,几台300MW机组连续建设为中国的核电发展,特别是当前中国核电的较快速度发展奠定了稳固而坚实的基础,也为中巴合作和友谊注入了新的内涵。郑明光对华东电力设计院一直以来的密切合作和精心设计表示由衷的感谢,真诚地希望上海核工院和华东电力设计院通过C-3/C-4新的合作平台,为中国核电走出国门做出更大的贡献。

   陈胜明代表华东电力设计院致辞。他说,C3、C4核电项目常规岛及BOP设计和技术服务合同的签订,标志着我国出口巴基斯坦后续核电项目的建设向前迈进了坚实的一步,也标志着中核集团中原对外工程公司、国家核电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华东电力设计院在境外核电项目上的合作又有了新的开端。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厂一期工程是中核集团向巴基斯坦成套出口的30万千瓦级商用压水堆核电厂,也是我国第一个核电出口项目,华东电力设计院承担了常规岛及其BOP的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他希望在华东电力设计院今后的设计和服务过程中继续得到中原公司、上海核工院等单位的支持、理解和帮助,大家共同努力,为实现C3、C4核电项目高质量的建设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郑明光和陈胜明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恰希玛核电厂工程三号、四号机组项目常规岛及BOP设计分包合同。

(华东电力设计院院长办公室,工程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