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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电力工程设计专有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4 浏览次数:7878
各会员单位:
根据2019年协会工作计划安排,我会将组织开展2019年电力工程设计专有技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修订后的《电力工程设计专有技术评审及管理办法 (2015版)》(管理办法可在协会网站www.ceppea.org.cn评审评优--专有技术--管理办法栏目中下载)的要求进行申报。
二、对于2013年评审通过,证书有效期满5年的电力工程设计专有技术(以下简称复审项目),若申报单位认为其技术仍然处于电力勘测设计行业领先水平,符合电力工程设计专有技术申报条件的,可按申报要求重新申报复审(2013年通过评审的项目见附件5)。
三、申报材料
1. 设计专有技术申请应提供的主要材料:
1)《电力工程设计专有技术申请表》(见附件1);
2)有关的技术资料;
3)省级及以上的查新报告;;
4)运行投产的用户评价证明(复审项目除外);
5)合作完成或接受其他单位委托完成的设计专有技术应附合作研究开发协议或委托研究开发协议(复审项目除外);
2. 设计软件专有技术申请应提供的主要材料:
1)《电力工程设计软件专有技术申请表》(见附件2);
2)软件开发有关的技术文档;
3)省级及以上的查新报告;
4)电力勘测设计行业软件评审文档(复审项目除外);
5)提供用户使用评价证明(复审项目除外);
6)合作完成或接受其他单位委托完成的设计专有技术应附合作研究开发协议或委托研究开发协议(除项目复审外)。
3. 申报项目材料清单:
请将上述书面申请材料合订成一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报送我会,同时将附件1或附件2《申请表》、附件4《申报项目清单》(均为word格式)Email给协会邮箱。对于技术资料较多的项目,可将技术材料单独装订成册。若附件较多不便装订成册的技术资料请按“附件排序号/总附件数”的形式进行编号,以免丢失。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8月30日。
五、在评审过程中,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有关差旅费用由申报单位支付。
六、为了解各会员单位的知识产权情况,请各单位整理近5年获得的专利情况(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填写专利统计表(见附件6),发到协会联系人邮箱。
七、申报联系信息
联系人: 李赢超 曹劲
电 话: 010-58388777
电子邮箱:ycli@eppei.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
邮 编: 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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