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上网电价改革亮点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通知”。此次上网电价改革是及2021年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改革之后,在国家层面上的针对发电侧电价改革方面的一个重大改革。因此值得共处在新能源行业的同仁们细品,同时这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决策部署,其实这几年风电、光伏市场之所以混乱,归根结底还是电价没有统一透明的市场规范。本次深化改革确实有在制度设计上下功夫,它既突出了市场竞争的作用,又对新能源保持发展速度进行托底;既承认现有存量资产的合理利益,又推动未来增量市场的投资效率。
1.首次明确新能源(风电、光伏)上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通知明确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顾名思义,新能源项目指的就是风电、光伏等不管是分布式,还是集中式通通参与市场化,只是在报量参与程度上有所区别,市场交易包括了电力中长期、现货交易和辅助服务等。这意味着丰电脑、光伏与保量电价、政府定价彻底宣布“886”从而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在电力市场的“场内同权”,清晰地传递出落实发电侧市场化改革的坚定决心。从短期来说,风电、光伏肯定不适应,随着储能技术的发展,其稳定性,调峰、调频等会逐步缩短差距;
2.首次提出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后,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的机制,纳入机制的新能源电价水平(以下简称机制电价)、电量规模、执行期限等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等明确。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按规定开展差价结算,结算费用纳入当地系统运行费用。这对新能源前期进入电力市场交易相当于加了一层“保护环”让广大的投资方,以及新能源电站持有者没有“后顾之忧”的放心进入交易市场;
3.首次明确存量、增量结算机制并且时效化
对存量新能源项目明确6月1日前的,其机制电价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并对电量规模衔接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相关电量规模政策;而新增风光项目,其电价必须经过竞价形成,这样就能保证新增的风光项目投资效率,避免各地发企业借新能源之名,胡乱无序发展,从而在本质上贯彻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图。另外电量规模将根据各地非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用户电价承受能力等综合确定。其中对各地要求鼓励“量体裁衣”,体现权责对等,这样又有了一定的裕度空间,有利于统筹兼顾、综合施策;
4.明确风电、光伏项目不再强制配储
风电、光伏项目以往为保证其稳定性,多地并未根据实际情况“量体裁衣”一刀切是的强制配储(10~20% 2h~4h),此次通知新能源项目不再强制要求配备储能。另外通知同时明确,不得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摊费用,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行业随市场规律而动,而非归咎于政策,它将能够更加灵活地应对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