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电力设计行业标准有效版本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
电规协标【2017】29号
根据我会工作安排,现启动2017年《电力设计行业标准有效版本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编制工作。请各编制单位按照以下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工作。编制完成后,协会将适时组织《清单》验收会,并发布2017年《清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清单》编制工作分工
类别 |
负责单位及人员 |
参加单位及人员 |
具体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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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 |
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杨 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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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结构形式图(见附件一)、编制说明及分类细目、模板和《清单》中的技术基础标准。 |
勘测 设计 |
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丁佐进 |
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李小君
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秦志英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周玮玮、顾明亮 |
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编写1.0综合通用、1.2火电工程、1.7核电工程。 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编写1.4勘测工程、1.5技经。 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负责编写1.1电力系统、1.3输变电工程。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编写1.6 燃机工程技术标准1.8 其他能源工程技术标准。 |
采购 |
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杨 博 |
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赵一铭 |
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编写2.0.0采购技术标准至2.2.7配电装置高压设备;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编写2.2.8控制保护测量直流设备至2.7.6其他。 |
施工 调试 验收 |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张红霞 |
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朴昌吉
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李永兰 |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负责编写3.0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技术标准、3.7其他能源工程技术标准。 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编写国际标准3.3.2线路、3.6核电工程技术标准、3.1电力系统技术标准、3.3输变电工程技术标准、3.4勘测工程技术标准、3.5燃机工程技术标准、3.6核电工程技术标准。 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编写3.2火电工程技术标准。 |
环境健康卫生 |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李志军 |
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孟金波 |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写4.1环境保护技术标准、4.2职业健康技术标准和4.3安全技术标准。 |
信息 |
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余钢捷、徐泓 |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周玮玮、顾明亮 |
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编写5.1通用技术标准、5.3网络技术标准。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编写5.2应用技术标准。 |
二、工作进度安排
1.2017年3月31日前各编制单位在2016版《清单》的基础上按照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环境健康卫生/信息五类别,将2017年3月15日前新增、替代、废止的标准分类后(格式见附件二)发送协会联系人。
2.2017年4月10 日前协会汇总后发送至各编制单位。
3.2017年4月20日前各参加单位完成内部分工并提交负责单位。
4.2017年4月30日前各负责单位将完成稿提交汇总单位。
5.2016年5月10日前由汇总单位将《清单》最终版提交协会。
三、协会联系人
曹塍平010-58388780 cpcao@epp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