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电力设计标准与国际标准比较研究》(新能源、燃机)各专业工作组启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电规协标〔2013〕 62号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于2013年4月24日在福州组织召开了《中国电力设计标准与国际标准比较研究》(新能源、燃机)各专业工作组启动会,参会单位有: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电力设计院、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北省电力设计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华东勘测设计院、西北勘测设计院。各专业工作组进行了分组讨论,牵头单位介绍了本专业对比工作大纲初稿的编制情况,就本专业对比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分工、工作内容、成果形式、技术路线及思路、进度安排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风电及海上风电电气专业工作组:
一、本工作组参加单位:增加华东勘测设计院,减少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二、以IEC 61400风电标准体系中与电气相关的国际标准为主开展对标工作,同时对欧洲国家独立于IEC 61400之外的部分零星标准进行比较。
三、由于IEC 61400标准体系和中国标准体系不一致,基本上每本IEC 61400标准都包含了多项电气内容、需要多本中国标准与之对应,反之亦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对标组决定采用分两步走的工作方式,第一步将需要对标的所有国外标准分配到各成员单位进行通读,按照中国标准的编排方式找出各本国外规范对应的相关的内容、并将章节号摘抄出来形成记录表;第二步在2013年6月初再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按照记录表对应的内容进行第二次工作划分,最终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任务,分配表如下。
国外标准第一次通读工作分配表
序号 标准文号 标准英文名称 标准中文名称 第一步:通读工作分配表
IEC(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标准
1 IEC WT 01-2001 System for Conformity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of Wind Turbines - Rules and Procedures 风力涡轮机的合格试验和认证的IEC系统.规则和程序(规程和方法-风力发电机组一致性试验和认证系统) 江苏院
2 IEC 61400-1 AMD 1-2010 AMENDMENT 1;Wind turbines - Part 1: Design requirements 修正版 1:风力涡轮机.第1部分:设计要求 福建院
3 IEC 61400-2-2006 Wind turbines - Part 2: Design requirements for small wind turbines 风力涡轮机---第2部分:小型风力涡轮机的设计要求 福建院
4 IEC 61400-3-2009 Wind turbines - Part 3: Design requirements for offshore wind turbines 风力涡轮机.第3部分:海上风力涡轮机的设计要求 广东院
5 IEC 61400-12-1998 Wind turbine generator systems - Part 12: Wind turbine power performance testing 风力发电机组系统.第12部分:风涡轮机动力特性试验 江西院
6 IEC 61400-21-2008 Wind turbines - Part 21: Measurement and assessment of power quality characteristics of grid connected wind turbines 风轮机---第21部分:连接风轮机栅格的功率质量特性测量和评定(风力发电机系统-并网风力电能质量测量和评估) 四川院
7 IEC 61400-22-2010 Wind turbines - Part 22:conformity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风力涡轮机.第22部分:合格试验和认证 湖北院
8 IEC 61400-24-2010 Wind turbines - Part 24: Lightning protection 风力涡轮机.第24部分:避雷保护 河南院
9 IEC 61400-25-1-2006 Wind turbines - Part 25-1: Communications for monitoring and control of wind power plants - Overall description of principles and models 风力涡轮---第25-1部分:风力工厂监控通信---原则和模式的全部描述(风力涡轮机 第25-1部分:风力发电厂监测和控制通信系统 原理和模型总描述) 河北院
10 IEC 61400-25-2-2006 Wind turbines - Part 25-2: Communications for monitoring and control of wind power plants - Information models 风力涡轮---第25-2部分:风力工厂监控通信---信息模式(风力涡轮机 第25-2部分:风力发电厂监测和控制的通信系统 信息模型) 河北院
11 IEC 61400-25-3-2006 Wind turbines - Part 25-3: Communications for monitoring and control of wind power plants - Information exchange models 风力涡轮---第25-3部分:风力工厂的监控通信---信息交换模式(风力涡轮机 第25-3部分:风力发电厂监测和控制的通信系统.信息交换模型) 河北院
12 IEC 61400-25-4-2008 Wind turbines - Part 25-4: Communications for monitoring and control of wind power plants - Mapping to communication profile 风力涡轮---第25-4部分:风电站的监督和控制通信---对通信剖面的影射(风力涡轮机 .第25-4部分:风力发电厂的监测和控制用通信系统 绘图到通信轮廓) 内蒙院
13 IEC 61400-25-5-2006 Ed. 1.0Wind turbines - Part 25-5: Communications for monitoring and control of wind power plants - Conformance testing 风力涡轮---第25-5部分:风力工厂的监控通信---符合性试验(风力涡轮机 第25-5部分:风力发电厂监测和控制的通信系统. 一致性测试) 内蒙院
14 IEC 61400-25-6-2010 Wind turbines - Part 25-6: Communications for monitoring and control of wind power plants.Logical node classes and data classes for condition monitoring 风力涡轮机.第25-6部分:风力电厂监控用通信设备.情况监控用逻辑节点类和数据类 内蒙院
15 IEC 61400-SER Wind turbine generator systems - ALL PARTS 风力发电机系统-所有部分 上海院
IEC外的BS、NF和IEEE标准
16 BS英国标准BS EN 45510-5-3-1998 Guide for the procurement of Power station equipment-Wind turbines 发电站设备采购指南.风力涡轮机 河南院
17 NF法国标准NF C 57-703-2004 Wind turbines - Protective measures - Requirements for design,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风力涡轮机.保护方法.设计、操作和维修的要求 福建院
18 IEEE标准IEEE 1021-1988 Recommended Practice for Utility Interconnection of Small Wind Energy Conversion System 小型风能转换系统有效互联的操作规程建议 华勘院
四、国外标准主要与风机本体设计和制造有关,风电场电气设计内容并不多,因此标准比较工作仅针对国外标准中与风电场电气设计有关的内容进行比较。
五、经了解,线路电气对标组仅对110kV及以上的架空线路进行对标,未对风电场常用的35kV架空线路以及海底电缆进行对标,鉴于海底电缆用得较少,本次不对海底电缆进行对标,35kv架空线路的对标工作请协会协调线路电气对标组增补相关内容,风电电气对标组引用其相关成果。
六、参与标准对比的国际标准由各负责单位自行收集。需要翻译的国际标准(仅限对标的章节)由各单位提出要求汇总至牵头单位,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统一安排翻译。
风电及海上风电风资源专业工作组
一、本工作组参加单位:增加华东勘测设计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减少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二、整个对标工作分为三个部分,即风能资源测量及评估部分、海上风能资源测量部分及风力发电机组部分;风资源测量及评估部分由内蒙院(牵头)、西勘院、四川院、河北院负责;海上风电场风资源测量及海上风电机组部分由华勘院(牵头)、福建院、广东院、江苏院负责;风力发电机组部分由河北院(牵头)、湖北院、江西院负责。
三、由于风力发电为新兴产业,相关规程规范相对较少,根据目前国内外风电规范情况,经讨论,工作组建议各院主要依据如下四个规范开展工作,即:《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方法》GB/T 18709-2002、《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T 18710-2002、《海上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及海洋水文观测规范》NB/T 31029-2012、《风力发电机组 设计要求》GB/T 18451.1-2012。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如有新的规范需要加入进行比较研究,经讨论后可以进行调整。
四、参与标准对比的国际标准由各负责单位自行收集。需要翻译的国际标准(仅限对标的章节)由各单位提出要求汇总至牵头单位,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统一安排翻译。
风电及海上风电土建专业工作组:
一、本工作组参加单位:增加华东勘测设计院。
二、风电土建涉及陆上与海上方面的结构设计、施工组织、建造、防火与安全等。其中结构设计又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地基基础、结构抗震及荷载等,涉及面较广、工作量较大,为有利工作开展,经小组充分讨论,将对标工作暂分为2~3期实施。1期主要开展中国与美国、挪威标准的对比工作。
三、近期工作安排:搜集美国、挪威、欧盟、英国、德国及国际电工协会的相关标准的目录与正本,要求在2013年6月30日前发送至组长单位(各自收集、河北院汇总)。其分工如下:
1、广东院、华北院、华勘测
负责搜集DNV、挪威、IEC、API及GL的关于可靠度、荷载、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地基基础、海上升压站、防火及安全、结构抗震等方面的标准与规定。
2、河北院、福建院、四川院、内蒙院、江西院、湖北院、江苏院
负责搜集美国、欧盟、英国及德国的关于可靠度、荷载、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地基基础、海上升压站、防火及安全、结构抗震等方面的标准与规定。
以上标准应落实并注明是否已有中文译本、电子版及其它基本情况等。
三、各参加设计院根据分工收集国外标准,期间组长单位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会议评审。
四、参与标准对比的国际标准由各负责单位自行收集。需要翻译的国际标准(仅限对标的章节)由各单位提出要求汇总至牵头单位,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统一安排翻译。
光伏光热专业工作组:
一、本工作组参加单位:增加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减少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二、根据专业特点划分为9个专业小组,原则上按下列专业进行:
1、太阳能资源分析(包括平面和聚光光伏、光热)和光伏阵列布置;
2、接入系统(包括光伏和光热发电系统)
3、光伏电气
4、光伏土建(包括总交)
5、光热机务
6、光热热控
7、光热电气
8、光热土建(包括总交)
9、光热化水
三、工作分工:
1)太阳能资源分析和光伏阵列布置:内蒙院负责,上海院参与;
2)接入系统:上海院负责;
3)光伏电气:河南院负责,四川院、江西院参与;
4)光伏土建:江西院负责,内蒙院参与;
5)光热机务:内蒙院负责,河北院参与;
6)光热热控:河北院负责,内蒙院参与;
7)光热电气:河南院负责,四川院参与;
8)光热土建:湖北院负责,河北院、内蒙院参与;
9)光热化水:河北院负责,湖北院参与。
各专业小组的对标成果包括《对标研究报告》和《对标表》,原则上由各负责单位撰写,形成专业报告后交牵头单位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汇总形成最终成果。
四、联系人:
1)上海院:魏小淤 13661797230、weixy@sepd.com.cn
2)河北院:李江波 13331392160 HBED2160@163.com
3)河南院:施红 15286807326 15286807326@163.com
4)湖北院:李志平 13797037659 109533439@qq.com
5)江西院:吕发明 13607095365 lfm0791@163.com
6)四川院:孙 周 13618019179 3786196@qq.com
7)内蒙院:寇建玉18604716586 kjianyu2011@126.com
五、参与标准对比的国际标准由各负责单位自行收集。需要翻译的国际标准(仅限对标的章节)由各单位提出要求汇总至牵头单位,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统一安排翻译。
六、其他要求
1)光伏光热专业对标清单,应在对标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各参加单位在获知有补充的新标准内容时应及时告知牵头单位,并由牵头单位负责转告其他专业和相关人员,做到及时实现资源共享。
2)鉴于光热发电国内外相关的成熟标准较少,为了便于了解目前国外光热发电的基本做法和所遵循的相关法规,本组建议协会适当的时间组织1次出国搜资调研、重点调研国外较成功的现役光热发电项目。
燃机电厂机务专业工作组:
一、主设备有关的标准:
国家标准基本等同采用ISO/ASME标准,对标意义不大,这部分对标工作暂不开展。进一步落实GB/T 14099.6《燃气轮机 采购 第6部分:联合循环》及ISO/ASME 3977-6 Gas Turbine – Procurement Part 6 Combined Cycles两本规范的出版情况,如非等同或等效采用,则对其进行对比研究。
二、系统配置和管道设计有关标准:
(1)DL/T5174-2003《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设计规定》的相关条文编制在实际的工程执行中存在较多争议,且已10年未修订,对该规范进行对比研究意义不大。
(2)DL/T5204-2005《火力发电厂油气管道设计规程》已由西南电力设计院进行对比研究,本工作组不开展该项工作。部分工作在第(5)条与B31.4和B31.8规范进行对比研究中进行。
(3)管道部分标准GB50764《电厂动力管道设计规范》、DL/T 5054《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规定》及ASME B31.1 Power Piping已由管道工作组进行对比研究,本工作组不开展该项工作。
(4)GB 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与API 650等标准的对比研究由浙江省电力设计院负责。
(5)ASME B31.4 Pipeline Transportation Systems for Liquid Hydrocarbons and other Liquids及ASME B31.8 Gas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Piping Systems与中国相关标准的对比由福建院汇总,各院分工如下(以B31.4为例,B31.8相应分配):
第2章 设计 福建院
第3章 材料 河北院
第4章 尺寸要求 河北院
第5章 制造、焊接和组装 河南院
第6章 检测和试验 湖北院
第7章 运行检修程序 浙江院
第8章 腐蚀控制 江苏院
第9章 岸线外液体输送 不考虑
非强制附件 江苏院
其中B31.8 第8章 岸线外气体输送 和 第9章 酸性气体 不考虑进行对比研究。
三、性能验收的有关标准: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修改采用或等效于ISO 2314标准,对标意义不大(虽然ISO 2314 已升版至2009版)。但与美国ASME PTC 的有关标准的差异不是很清楚,需要进行对比研究。建议该部分工作请调试单位负责。如需由本工作组承担,则考虑仅进行标准的差异对照,列出标准条款的异同,该部分的比较研究工作暂不开展。
四、各院分工如下(以PTC 22为例,PTC4.4 及 ISO 2314相应分配):
汇总 福建院
第3章 总则 河北院
第4章 仪表及测量方法 河南院
第5章 结果计算 湖北院
第6章 试验报告要求 浙江院
第7章 试验不确定度 江苏院
五、参与标准对比的国际标准由各负责单位自行收集。需要翻译的国际标准(仅限对标的章节)由各单位提出要求汇总至牵头单位,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统一安排翻译。
燃机电厂土建专业工作组:
一、国内标准以现行的土建专业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为基础,以《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设计规定”(DL/T5174-2003)》为重点;国外标准根据各专业具体内容,选用美国标准、ISO标准或欧洲标准。
二、根据前一阶段工作成果,并初步参照发电工程土建部分对标内容,确定燃机土建组设4个分专业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具体分工见下表)。其中燃机电厂消防设计包括机务、电气、热控、建筑、给排水、暖通等专业内容,需相关专业共同参与。
专 业 负 责 单 位
1 燃机电厂总图设计 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2 燃机电厂噪音控制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3 燃机电厂大型油罐基础设计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
4 燃机电厂消防设计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三、燃机土建对标各参加单位需进一步收集国内外相关标准,于5月15日前提交各分专业负责单位汇总。
四、参与标准对比的国际标准由各负责单位自行收集。需要翻译的国际标准(仅限对标的章节)由各单位提出要求汇总至牵头单位,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统一安排翻译。
附件:
1、《中国电力设计标准与国际标准比较研究》((新能源工程、燃机))风电及海上风电电气专业工作大纲
2、《中国电力设计标准与国际标准比较研究》((新能源工程、燃机))风电及海上风电风资源专业工作大纲
3、《中国电力设计标准与国际标准比较研究》((新能源工程、燃机))风电及海上风电土建专业工作大纲
4、《中国电力设计标准与国际标准比较研究》((新能源工程、燃机))光伏光热专业工作大纲
5、《中国电力设计标准与国际标准比较研究》 (新能源工程、燃机) 燃机电厂机务专业工作大纲
6、《中国电力设计标准与国际标准比较研究》(新能源工程、燃机) 燃机电厂土建专业工作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