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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度《电力设计行业标准有效版本清单》和《国际电力工程标准清单》验收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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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规协〔2023〕168号

 

    2023年5月29日,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电力设计行业标准有效版本清单》和《国际电力工程标准清单》线上验收会。来自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双泽维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泽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岛鸿瑞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32名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查了2023年度《电力设计行业标准有效版本清单》和《国际电力工程标准清单》(送审版),并就下一阶段工作形成一致意见,纪要如下:

    一、《电力设计行业标准有效版本清单》编制工作

    1.各标准前标明体系编号。

    2.“前言、结构图、编制说明及分类细目”按照以下内容更改:

    (1)结构图中“1.9供配电技术标准”中增加“1.9.0综合标准”、“1.9.1变电”、“1.9.2线路”、“1.9.3充电汽车”;“2.8供配电技术标准”中增加“2.8.0综合标准”、“2.8.1变电”、“2.8.2线路”、“2.8.3充电汽车”;“3.8供配电技术标准”中增加“3.8.0综合标准”、“3.8.1变电”、“3.8.2线路”、“3.8.3充电汽车”。

    (2)结构图中“6非电技术标准”中增加“6.2.0综合标准”、“6.3.0综合标准”。

    (4)结构图中“4环境、职业健康及安全技术标准”中4.1.1改为4.1.0,4.2.1改为4.2.0,4.3.1改为4.3.0;“6非电技术标准”中6.1.1改为6.1.0;本层级中其他标准类别编号依次随之更改。

    (5)分类细目中“建筑结构”统一改为“土建”。

    (6)编制说明中补充“3.电力设计行业标准有效版本清单中标准分类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并增加以下内容:

    “勘测设计技术标准”、“采购技术标准”、“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技术标准”、“环境、职业健康及安全技术标准”、“信息技术标准”、“非电技术标准”各自类别内部标准不应重复;除“非电技术标准”外的其他各类别标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有必要时允许重复,但应严控数量。

    “供配电技术标准”类别的标准,电压等级界定为220kV及以下;适用范围涉及220kV及以上的标准,一律列入“电力系统技术标准”、“输变电工程技术标准”类别中。

    “勘测工程技术标准”和“技经技术标准”收录所有能源类型和电压等级的相关标准。

    “非电技术标准”中非电与能源融合业务涉及的电力标准,不重复计列,放入电力相关标准系统内。

    3.工作进度安排

    (1)请各负责单位根据“意见反馈汇总表”梳理本板块标准,核查标准清单初稿、编写新增标准涉及的内容并核实数量。以上工作于6月9日17:00前提交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杨博。如编写人员有变动,按照负责单位编写人员数量不多于2人,参加单位不多于1人的原则将人员变动情况一并提交。

    (2)请双泽公司核对《电力设计行业标准有效版本清单》有效性等信息,于6月13日前提交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杨博。

    (3)请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于6月15日前完成2023年度《电力设计行业标准有效版本清单》及“前言、结构图、编制说明及分类细目”的编制并提交协会。

    二、《国际电力工程标准清单》编制工作

    1.工作进度安排

    (1)如编写人员有变动,按照每单位编写人员数量不多于2人的原则于6月9日17:00前将人员变动提交双泽公司。

    (2)请双泽公司根据“意见反馈汇总表”梳理和更新《国际电力工程标准清单》版及《国际电力工程标准清单前言、编制说明和分类统计》于6月15日前将材料提交协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