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团体标准编制单位和主要起草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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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规协〔2023〕210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协会团体标准工作,促进会员单位对协会团体标准编制单位和主要起草人资格要求、参编申请流程的了解,规范协会团体标准对编制单位和主要起草人的管理,协会组织编制了《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团体标准编制单位和主要起草人管理办法(试行)》并通过审议,现予以印发。
附件:《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团体标准编制单位和主要起草人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