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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分时电价调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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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自10月1日起,调整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高峰时段8小时,平时段8小时,低谷时段8小时

据悉,“峰谷分时电价”是按高峰用电和低谷用电分别计算电费的一种电价制度,通过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以鼓励用电客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峰谷时段如何划分?

高峰时段(共8小时):9:00~11:30、15:30~21:00,

其中:尖峰时段1月、7~8月、11~12月16:00~19:00(共3小时)

平时段(共8小时):6:00~9:00、11:30~12:30、13:30~15:30、21:00~23:00

低谷时段(共8小时):23:00~6:00、12:30~13:30

怎么调整电价?

平时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

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5%

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系统运行费用不参与浮动

值得注意的是:居民和电采暖用户执行原规定,暂不调整。

(信息来源:吉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