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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河北省电力条例》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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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电力系统是发展绿色能源、壮大绿色产业、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载体。3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北省电力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去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后,全国首部进行全面修订的地方性电力法规。

“条例共7章65条,围绕电力规划与建设、电力生产与运行、电力供应与使用、电力设施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汉春介绍,条例聚焦实现“双碳”目标,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引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推进河北能源转型,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全面体现“双碳”导向是条例一大特色亮点。条例明确,电力事业发展坚持统筹规划、安全高效、绿色低碳、适度超前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利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发电,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服务新型能源强省建设,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信息来源: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