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清洁取暖改造未经一年检验,不得拆原有燃煤设施
近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12月11日,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在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截至去年底,农村已完成3700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今年再增加200多万户,估计是3900多万户了,世界上从没有过这么大规模的工程。清洁取暖工作既是环保工程,也是民生工程。”
据介绍,现已将88个城市纳入到中央财政支持清洁取暖范围,中央财政每年都增加资金,今年已达到330亿元。其中,清洁取暖累计专项资金占了一半,煤炭消费量减少了7000多万吨,二氧化碳减排1亿多吨。“人民群众告别了烟熏火燎取暖的时代,这也是能源消费革命的标志性成果,农村用能方式发生革命性变化。”刘炳江说。
需要注意的是,采暖成本上涨有所提高,如何促进长期稳定运行?刘炳江表示,每年用财政资金给予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国家、省、市都要进行补贴,总体来说,补贴后用电、用气成本原则上不高过用煤成本。自2020年起,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中已经安排了清洁取暖补贴。
在气价和电价优惠方面,刘炳江表示,城市居民用气有国家补贴,现在农村清洁取暖也同样有补贴,给农村的气价比较优惠,但现在有些地方落实得不是很好。“电价也有峰谷电价,峰谷电价用得不错,到晚上要储能,白天把热再放出来,所以价格是比较低的。原来大家反映谷电时间比较短,现在时间也拓展了。”
在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方面,刘炳江指出,这是每年工作重点,协调有关部门保证天然气、电供应。
在监督帮扶方面,刘炳江说,“生态环境部每年对农村新增的清洁取暖户进行检查,合同是不是签订了,能不能得到保障;对已稳定开展清洁取暖的农户,发现问题就及时与地方政府协调沟通,尽快解决问题。”
刘炳江表示,现在清洁取暖工作重心已经由原来大规模提高清洁取暖比重为主转到巩固存量和有序新增上。
一是切实抓好清洁取暖持续运行,巩固清洁取暖成果,不断完善清洁取暖长效机制,确保运行有人管、支持政策有延续、供暖安全有保障、散煤不复烧;二是有序实施新增清洁取暖改造,正在开展清洁取暖的地区按照既定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暂时未开展改造的地区,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稳妥实施新增清洁取暖改造。三是在改造过程中坚持一贯的原则,将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放在首位,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需,确保能源稳定供应,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通气条件的,尚未经过一年实际运行检验的,不得拆除原有的燃煤取暖设施,坚持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多样化清洁取暖方式,为清洁取暖持续运行奠定基础。
“在各部门、各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有信心持续将这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做好,将群众安全清洁、温暖过冬的需求落到实处。”刘炳江说。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