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勘测设计行业软件评审办法
电力勘测设计行业软件评审办法(2021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电力勘测设计行业软件(以下简称行业软件)的科学性、可靠性和实用性,促进行业软件的推广应用及技术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行业软件评审的申请受理及组织评审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行业软件专指应用型软件,协会只针对行业应用型软件进行评审。
第二章 评审范围
第四条 电力勘测设计单位自行开发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发的新编、二次开发、改编、移植、升级、集成性开发的专业设计、项目管理、企业管理等软件均可申请评审。
第五条 参加评审的软件必须经典型用户实际使用,证明效果显著,具有推广价值。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的软件不予评审:
1.软件成果权属有争议的;
2.软件在申请评审期间又作了重大修改的。
第三章 评审申请
第七条 由电力勘测设计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协会申请。
第八条 行业软件评审应提供的申请材料:
1.《电力勘测设计行业软件评审申请表》(见附件1);
2.参照GB/T 8567-2006《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要求编制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软件开发任务书
(2)软件需求说明书
(3)软件设计说明书
(4)用户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
(5)自测试分析报告
(6)用户使用报告或使用效果证明
(7)项目开发总结报告
(8)源程序清单(前、后各连续20页,每页不少于50行,最后一页应是程序的结束页,不足40页的,全部提交。)
3.科技查新报告;
4.合作完成的软件应附合作研究开发合同或协议;
5.接受其他单位委托完成的软件应附委托研究开发合同或协议;
6.如完成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应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线上申报时,在系统中填报或提交上述材料(源程序清单除外)的原件扫描件,填报完毕后导出《电力勘测设计行业软件评审申请表》一份,加盖公章,并附符合上述规定的部分源程序清单纸质版邮寄至协会;线下申报时,提交《电力勘测设计行业软件评审申请表》原件和其他申请材料复印件一份至协会,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
会议评审时应向评审委员会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
第九条 申请评审的软件,如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已发评审证书的予以收回。
第十条 申请行业软件评审的单位应支付评审所需费用。
第四章 评审组织
第十一条 协会负责建立行业软件评审专家库,并负责评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根据软件申报专业的情况,协会负责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软件的测试及评审工作一般不少于5人,由被评审软件所属专业类别的专业人员和计算机专业人员组成。
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长期从事电力勘测设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对评审软件所属专业有较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业人员);
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软件方面的知识和工作能力(计算机专业人员)。
第十三条 评审专家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与被评审方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的评审专家,采取回避原则。
第十四条 评审专家对评审报告负责任并对所评审的软件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五条 行业软件评审工作应坚持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评审工作的干扰,保证行业软件评审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六条 行业软件评审采取随时受理申请,不定期评审的方式。
第十七条 协会负责对申请材料登记、分类和形式检查,并将通过检查后的申请材料送达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本办法第三章中有关条款规定的,将不予评审,由协会发函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八条 对符合评审条件的软件,评审委员会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软件进行综合测试、评审。
第十九条 软件测试、文档审查
评审委员会测试组负责编制测试大纲,并根据测试大纲和申报单位提供的软件工作环境及条件考察、测试软件的运行情况,填写电力勘测设计行业软件测试报告(见附件2),为评审提供依据。软件测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软件文档编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框图设计是否合理,采用语言是否合适;
3.软件采用数学模型、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4.是否采用正确的标准、规范、名称和代号;
5.软件提供结果各项性能、指标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要求;
6.软件的可靠性、准确度、兼容性和扩充性如何;
7.软件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
8.软件运行速度,输入、输出的介质和格式,响应错误信息,判断及指示等性能;
9.根据软件类型及性质的不同,必须测试的其它内容;
10.查新情况。
第二十条 软件评审
软件评审要求考察软件功能、性能的创新性、先进性及成熟程度,运用完整的指标体系、质量评价方法和技术,对软件进行综合评定。软件评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相关申报要求;
2.是否达到开发任务书的要求;
3.软件开发及文档编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软件的技术水平(创新性、先进性及成熟程度);
5.典型用户的实际使用情况及评价;
6.与国内外相同或相近技术成果的比较;
7.软件的应用价值及推广前景;
8.相关内容是否符合有关专业规范要求;
9.软件的应用范围(国际、国内、行业内);
10.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预期获利能力;
11.存在问题及改进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 评审报告应根据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审专家的意见形成,并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结论意见应当客观、准确、公正。
第二十二条 通过评审的软件,由协会颁发计算机软件评审证书(见附件3)。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通过协会组织评审的软件,可申报行业优秀计算机软件或专有技术。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电力勘测设计行业软件评审申请表
2.电力勘测设计行业软件测试报告
3.计算机软件评审证书
评审办法-关于发布《电力勘测设计行业软件评审办法》(2021版)的通知)》.pdf
关于发布《电力勘测设计行业软件评审办法》(2021版)的通知)》.doc